
那个造谣诽谤的傻瓜,这篇BLOG是写给你看的。我本来是想义正辞严地谴责你,后来想想,我犯得着跟你这种人较真吗?以后不要把我算入你那个圈子,谁跟你是一个圈子啊(另外你写本仿公主志的路边摊小说拿三千块钱就很得意了是不,你那本小说我可是拿去当谈资跟公主志那边的人说了半天笑话呢)。
PS:你还真以为你左右逢源呢,我跳槽的原因一是受不了主编的不干脆,二是受不了他老婆,第三因素就是你。没人愿意拿你当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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诽谤不是写小说。
诽谤是把别人做过的死抓着不放,不能确认的细节就要用含糊的手法意左右而言他。而不是自己编造情节。
可惜你那篇诽谤里充斥着编造情节。那就是给人落下了口实的,诽谤的明证。页面我已经存了,你就算修改BLOG也来不及。
总之呢,你的诽谤水准太差了,你能玩得过谁呀你。
以上。
标签: 日常之怨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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